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PPP项目运营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ZXHTZB2404XG01B092C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024年8月2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
2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十、工作成果交付条件:成交供应商开展工作及成果编制并经评审一致同意的总工作时间为60日历天。 | ▲十、工作成果交付条件:成交供应商开展工作及成果编制并经评审一致同意的总工作时间为80日历天。 |
3 | 第六章 合同→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 5.2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合同总价的20%)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交咨询服务工作计划,同时组织咨询专案团队(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到甲方办公地或项目所在地开展调研工作,定期主动或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度、服务成果,按甲方要求派人参加项目推进会、汇报会等相关会议。 5.3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合同总价的20%)之次日起40天内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的初稿;并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二笔服务费(合同总价的40%)之次日起20天内按甲方的修改意见与要求完成对《咨询报告》初稿的修改、完善,并形成正稿提交给甲方。 | 5.2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咨询服务工作计划,同时组织咨询专案团队(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到甲方办公地或项目所在地开展调研工作,定期主动或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度、服务成果,按甲方要求派人参加项目推进会、汇报会等相关会议。 5.3合同签订后45天内乙方向甲方进行《咨询报告》初稿汇报,并按甲方的修改意见与要求对《咨询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向甲方汇报。乙方完成《咨询报告》正稿的总工作时间为【80】日历天。 |
4 | 第六章 合同→六、合同总价款(咨询服务费)及支付 | 6.2.1在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计 元; 6.2.2在乙方提交的《咨询报告》初稿获得甲方及政府工作专班认可后再支付合同总价的40%; 6.2.3在乙方提交的《咨询报告》正稿获得甲方认可及政府工作专班批复同意后再支付合同总价的20%计 元; 6.2.4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含新增部分)的服务内容及双方对合同总价款结算定案后付清余款。
| 6.2.1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计 元; 6.2.2在乙方汇报的《咨询报告》正稿获得甲方认可及政府工作专班认可《邕州古城文旅产业策划方案》报告后,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交完整成果文件纸质版一式肆份,以移动U盘为载体的电子文档壹份后,甲方再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计 元; 6.2.3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PPP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双方结算审定的合同剩余款项。 |
5 | 第六章 合同→八、违约责任 | 8.6.3乙方提交的《咨询报告》及其他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经两次或两次以上修改仍未能获得政府工作专班同意批复的; | 8.6.3乙方提交的《咨询报告》及其他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经多次修改仍未能获得政府工作专班同意批复的。 |
6 | 第六章 合同→附件一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
若采购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更正内容则全文统一,请按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三、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南宁瑞兴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6楼,联系人:樊工,电话:0771-535125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座15层,联系人:田甜,电话:0771-5776251。
采购人:南宁瑞兴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1645037612e593624c6100fcada2efe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