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类不良资产委外诉讼服务——南宁片区(项目编号:GX240082/01)中标公告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 零售类不良资产委外诉讼服务——南宁片区
中标人: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不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1 |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 3585314.75 | 6 |
2 | 广西法树律师事务所 | 3698367.963 | 6 |
3 | 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 | 3145796.42 | 6 |
4 | 广西习远律师事务所 | 3126499.2 | 6 |
二、其他:
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招标人)委托,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了零售类不良资产委外诉讼服务——南宁片区
(项目编号:GX240082/01)的公开招标,现就本次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零售类不良资产委外诉讼服务——南宁片区
2、项目编号:GX240082/01
3、采购需求:
3.1 本项目采购内容:本次对零售类不良资产委外诉讼服务进行招标,中标人要为我行辖区内南宁各二级行(部)提供不良资产诉讼提供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包括:个人类贷款(含裕农贷款)、信用卡、小微企业贷款不良资产的诉前催收(提起诉讼前对债务人以出具律师函等形式进行起诉前催收)、和解、调解等诉前法律服务、以及诉讼(包括但不限于诉前及诉中财产保全、债权申报、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预查废证明、办理赋强公证、一审、二审、再审、检察院抗诉、发回重审等阶段)及执行中的全部法律事务等。如因上述业务起诉引起的被告反诉、案外人异议之诉以及其他因上述业务衍生的被诉案件也为代理律所工作范围,不做另案委托和结算。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包括诉前法律服务,及诉讼代理、执行等法律服务。
我行因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被列为第三人的案件且未发包的,做另案委托,支付过程费用,不支付结果费用;如已发包的案件被列为第三人的,不做另案委托和结算。
上述全部法律事务既包括律师通过传统线下渠道现场提供、也包括律师通过线上诉讼服务平台、诉讼系统等渠道提供。
(具体内容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3.2 合作期限和委托代理期限
合作期限一年,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具体指我行收集诉讼案件的诉讼资料,将诉讼案件发包给中标人,并与中标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的发包时限。
在发包期限内发包的具体诉讼案件的委托代理期限为三年,委托代理期限为中标人代理具体诉讼案件的时限,自我行将诉讼材料移交给中标人并所签署《委托代理协议》之日起算,委托代理期限届满后无论案件是否执行完毕,银行有权收回诉讼案件的委托,另行委托其它律师事务所继续推进诉讼相关事宜。
3.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龙集采平台报价表或《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包括总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项目预算:526.5万元。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6日
7、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8、评标日期:2024年08月28日
9、评标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1502评标室(南宁市云景路69号轨道交通大厦B座15楼)
10、投标人: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广西法树律师事务所、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广西金卡律师事务所、湖南和弈辉律师事务所、广西重熙律师事务所、广西习远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广西广盟律师事务所、广西天华阳光律师事务所、广西善仁律师事务所、广西钧亚律师事务所、广西崇泰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广西源兴鸿扬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广西万瀛佳律师事务所。
11、入围中标人: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不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1 |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 3585314.75 | 6 |
2 | 广西法树律师事务所 | 3698367.963 | 6 |
3 | 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 | 3145796.42 | 6 |
4 | 广西习远律师事务所 | 3126499.2 | 6 |
12、采购价格:526.5万元(含税)
13、合作期限和委托代理期限:
合作期限一年,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具体指我行收集诉讼案件的诉讼资料,将诉讼案件发包给中标人,并与中标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的发包时限。
在发包期限内发包的具体诉讼案件的委托代理期限为三年,委托代理期限为中标人代理具体诉讼案件的时限,自我行将诉讼材料移交给中标人并所签署《委托代理协议》之日起算,委托代理期限届满后无论案件是否执行完毕,银行有权收回诉讼案件的委托,另行委托其它律师事务所继续推进诉讼相关事宜。
14、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s://ibuy.ccb.com)、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www.gxzxht.com)上发布。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号
联系人:韦丽萍
电话:0771-551350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轨道交通大厦B座15楼
联系人:陈燕英、龙工
联系电话:0771-5776251
电子邮箱:zxhtzblwl@foxmail.com
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