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专项资产清查采购 (项目编号:ZXHTZB2405YLF0017C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15:53:46

项目概况

专项资产清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15层1515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 11 月 4 日 09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HTZB2405YLF0017C

2.项目名称:专项资产清查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5.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6.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专项资产清查采购

数量: 1项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专项资产清查采购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合同履约期限:①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应在2025年1月15日前完成资产清查的现场工作,并提交初步清查报告。

②在收到学校的反馈意见后,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清查报告的修改和完善,提交正式清查报告。

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

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未按规定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1.获取时间:自2024年 10 月 23日起至2024年 10 月 29日止,每天上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15层1515。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电子版,不支持邮寄。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需提供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前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4年11408 时30分至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4 日 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15层1502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 11 月 4 日 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15层15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相关要求: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大府园支行;银行账号:4500 1660 4410 5070 2726)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除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原路退还保证金至供应商缴纳账户。供应商自行承担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磋商活动或磋商保证金缴纳错误而导致磋商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玉林师范学院

项目联系人:岳老师

联系电话:0775-2335413

地址:广西玉林市教育东路1303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5-226551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8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苑尹

电 话:0775-226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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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