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现就南宁市邕宁区2014年新兴街人行道提升改造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邕宁区2014年新兴街人行道提升改造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HLZB1403ZB02B021A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建设地点:南宁市邕宁区新兴街
建设规模:项目全长526.925米,改造人行道宽度为2.6米-6.3米。
合同估算价:165万元
要求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对人行道改造、非机动车停放施划标线。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26日北京时间9:00—12:00, 15:00—17:30(工作日)。
2.发售地点: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事业二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所需递交材料:(1)各投标单位请到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后方可报名(报名时携带查询证明原件),查询需准备的材料请点击链接查看如下网址:
www.purchase.gov.cn/res_base/xycms_com_www/upload/article/file/2013_1/3_7/fiukhdzm96pb.doc;(2)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拟投入项目经理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项目经理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拟投入项目经理2013年社保证明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须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须足额缴纳)
投标人应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银行帐号:4500 1604 2660 5250 2851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6月10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6月10日9时30分在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开标(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
十、网上查询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222.216.4.8)、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xzxht.com)
十一、业务咨询:
项目负责人:叶工;联系电话:0771-5776251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0771-5776251;传真:0771-5776251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