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以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要求,现就贯彻执行《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2版)》等系列招标文件,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自2022年8月1日起,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必须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进行交易,并统一使用自治区住建厅制定的招标文件范本。施工、监理、检测等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有电子招标文件范本系统的,应使用电子招标文件范本系统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尚无电子招标文件范本系统的,暂采用通用范本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
二、提前发布项目招标计划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2022年营商环境重点指标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市政道路养护工程在招标前设置招标计划发布环节,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至少30日。自2022年8月1日起,请招标人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nnggzy.org.cn/)房建市政版块“招标计划”专栏提前发布项目的招标计划。
三、实行网上开标
招标人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应按照招标文件范本要求实行网上开标,各投标人可选择不到现场,通过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线上参与开标。
四、推进远程异地评标
自2022年8月1日起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21〕1号)第四条规定的项目,应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