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威宁文化展示中心设计采购及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威宁文化展示中心设计采购及施工项目
二、项目编号:ZXHTZB2204XG01B148A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使用面积约为600平方米。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主楼层威宁文化展示中心范围内的墙面、地面、屋面及配套区域基础装修装饰的设计、装修与施工,包括对主要区域空间设计、室内界面设计(空间的墙面、地面、天花等部位的装饰,包括界面的造型、色彩、材质的设计,图文板、场景、沙盘、实物陈列、模型等)、室内物理环境设计(对强弱电、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的设计及接口处理,以达到采购人安排相关设备专业施工图设计的条件)、展示室配套设备采购(含多媒体电子设备、互动装置等)。
包含方案设计、展厅文案的深化与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相应的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服务。效果图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区域,施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拆除工程等。
计划工期:45天(日历天),其中:设计阶段1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工程成果之日止; 工程施工阶段30日历天:具备开工条件后、自布展设计方案、展陈设计、数字内容脚本确认后30天内完工。开工时间的确定:以甲方确认设计方案、双方确认审核的综合单价后向乙方出具的书面通知所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四、项目估算金额(人民币):约600万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如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投标人属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设计部分须具备以下其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④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施工部分须具备以下其一: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含)以上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含)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属联合体投标单位:设计单位具备以下其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④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以下其一: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含)以上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含)以上资质。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中级(含)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中级(含)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中级(含)以上职称。
3.2.4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以上人员如证书聘用单位非现工作单位,则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开标前半年连续3 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两个,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止,每日上午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5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第四事业中心项目管理一部(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905室)。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2)本项目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联系电话0771-5776251)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递交方式: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钞形式交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账号:4500 1604 2660 5250 2851
开户行名称:建行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10月31日 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90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补充说明:本项目允许现场递交或邮寄投标文件,如邮寄投标,投标文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采用邮寄形式寄达。寄出不能等同于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封在运输途中完整性,对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运输途中破损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邮寄信息:
①收件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905室(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邮编:530022。
②收件人:田甜,电话:0771-5776251。
如选择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评标小组需要与投标人进行沟通的(包括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补正、设计方案阐述等),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投标人(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能及时联系到具体负责人),投标人应当在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导致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取得联系的,或未按评标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补正的,所有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10月31日 09时30分在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904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时需携带的身份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威宁集团网站(www.wnzc.com)、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zxht.com/)。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人: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那洪大道39号
联系人:梁工 电话:0771-535081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
项目联系人:田甜 电话:0771-5776251 传真:0771-5776251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