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0 16:48:36

项目概况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的委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桂税办发〔2019〕4号)规定,拟对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编号:ZXHTZB2204XG01B151C)项目采用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编号:ZXHTZB2204XG01B151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9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31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组织类型:本项目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目录外标准下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ZXHTZB2204XG01B151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贰仟元整(¥382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贰仟元整(¥382000.00)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包含南宁市税务局两个相关核心机房网络安全设备的维保服务及许可采购,同时向南宁市税务局提供安全设备维护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查询网址链接,响应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给予优先待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5.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202022年1027,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905室,联系电话:0771-5776251);

方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并携带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等)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方予购买。

售价:采购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1031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9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本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南宁频道http://guangxi.chinatax.gov.cn/nanning/、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http://www.gxzxht.com)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南宁金湖广场支行,银行帐号:4500 1604 2660 5250 2851);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4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71-5525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

联系方式:于雨,0771-5776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雨

电话:0771-5776251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2年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