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水产畜牧学校部分国有资产租赁B标包(项目编号:ZXHTZB2204XG01B201C–B标包)的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西水产畜牧学校委托,根据有关规定,于2022年12月30日就广西水产畜牧学校部分国有资产租赁B标包(项目编号:ZXHTZB2204XG01B201C–B标包)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广西水产畜牧学校部分国有资产租赁B标包(项目编号:ZXHTZB2204XG01B201C–B标包)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标段号 | 标的名称 | 门牌号 | 房屋面积(㎡) | 简要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
1分标 | 8号店 | 锦春路14号8号门面 | 711.85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 | 承包经营期限为四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
2分标 | 9号店 | 锦春路14号9号门面 | 2084.80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 | 承包经营期限为四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
3分标 | 10号店 | 锦春路14号10号门面 | 688.84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 | 承包经营期限为四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
4分标 | 11号店 | 锦春路14号11号门面 | 218.39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 | 承包经营期限为四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
5分标 | 12号店 | 锦春路14号12号门面 | 25.68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 | 承包经营期限为四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
6分标 | 14-18号店 | 锦春路14号14-18号门面 | 1480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 | 承包经营期限为四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因位置原因经营协议按一年一度签。 |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2022年12月19日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www.gxzxht.com)、学校公告栏上发布。
四、磋商日期:2022年12月30日
磋商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评标厅(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15层1502开标室)
磋商小组名单:韦莉莉、 崔丽华(组长)、董珍叶(采购人代表)
五、中标信息:
1分标:
成交供应商:广西尚定鲜食品配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金额:年承包经营服务费为 608800.00 元/年;
承包经营服务费总报价为2435200.00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荔园路9号东凯国际商业广场3号楼十层3-1019号房
服务期:承包经营期限为四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2分标:
成交供应商:广西锦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年承包经营服务费为 832728.00 元/年;
承包经营服务费总报价为3330912.00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7号广西水产畜牧学校校门旁一、二层
服务期:承包经营期限为四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3分标:
成交供应商:南宁市金记猪肚鸡饮食店
成交金额:年承包经营服务费为1117200.00元/年;
承包经营服务费总报价为4468800.00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锦春路12号
服务期:承包经营期限为四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4分标:
成交供应商:广西南宁钱桂餐饮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年承包经营服务费为320000.00元/年;
承包经营服务费总报价为1280000.00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7号广西水产畜牧学校培训综合楼及附楼二楼
服务期:承包经营期限为四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5分标:
成交供应商:南宁市老罐桂林米粉店
成交金额:年承包经营服务费为 45000.00元/年;
承包经营服务费总报价为180000.00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锦春路与金湖路交汇处水产畜牧学校培训综合楼附楼
服务期:承包经营期限为四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6分标:
成交供应商:南宁宝之尊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年承包经营服务费为 1044000.00元/年;
承包经营服务费总报价为4176000.00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35号南国花园商城A0栋A0-10号房一层商铺
服务期:承包经营期限为四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六、联系事项:
1. 采购人:广西水产畜牧学校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7号
联系人:钟洁 联系电话:0771-531657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座9层
项目联系人:陈燕英 联系电话: 0771-5776251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1、3、6分标招标代理费按人民币贰万整包干计取;2分标招标代理费按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包干计取;4分标招标代理费按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包干计取;5分标招标代理费按人民币叁仟元整包干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 1月 3日